米香型白酒 - 酒精度、总酸、总酯的检验

发表于:2026-3-21 10:59:11 2284
       GB/T 10781.3-2006 米香型白酒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米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、产品分类、要求、分析方法、检验规则和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。 本标准适用于米香型白酒的生产、检验与销售。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 米香型白酒 rice flavour Chinese spirits 以大米等为原料,经传统固态法发酵、蒸馏、陈酿、勾兑而成的,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,具有以乳酸乙酯、β-苯乙醇为主体复合香的白酒。 产品分类 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: 高度酒: 酒精度41%vol~68%vol; 低度酒: 酒精度25%vol~40%vol。 要求 感官要求 高度酒、低度酒的感官要求应分别符合表1、表2的规定。

理化要求 高度酒、低度酒的理化要求应分别符合表3、表4的规定。

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2757 的规定。 净含量 按[2005]第75号令执行。 分析方法 感官要求、理化要求的检验按 GB/T 10345 执行。 净含量的检验按 JJF 1070 执行。 检验规则和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 检验规则和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按 GB/T 10346 执行。 酒精度按 GB 10344 的规定,可表示为"%vol"。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±1.0%vol。 酒精度/(%vol) GB/T 10345 GB/T 10345-2007 白酒分析方法 本标准中有关酒精度的测定方法于2017年3月1日被 GB 5009.225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代替。 GB 5009.225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总酸(以乙酸计)/(g/L) GB/T 10345 总酯(以乙酸乙酯计)/(g/L) GB/T 10345 GB/T 10345-2007 白酒分析方法 京都电子KEM 高精度台式酒精浓度测定仪 ALM-155 http://www.kem-china.com/index.php?_m=mod_product&_a=view&p_id=1027 京都电子KEM 手持式数显酒精浓度测定仪 DA-130N http://www.kem-china.com/index.php?_m=mod_product&_a=view&p_id=879 京都电子KEM 自动电位滴定仪 AT-710B http://www.kem-china.com/index.php?_m=mod_product&_a=view&p_id=99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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